(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研究市政府部门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下同)请示市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市政府部门间出现的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五)督促检查市政府部门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对市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八)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负责《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重要文稿、市政府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十)负责市政府的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市政府部门、区市县政府向市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市长公开电话值守和办理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抗灾、救灾工作,对省、市安排抗灾救灾资金、物资提出分配意见,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全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综合信息收集、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十二)做好行政、后勤事务工作,为市政府领导同志服务。 (十三)按市委、市政府的规定,对市政府办公室的管理部门和挂靠部门进行有关管理。 (十四)承办市政府和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